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在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班级
2、大连市三好学生: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8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MBA和MPA)。
二、评选条件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如设有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全班同学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受处分;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2、大连市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如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推荐名额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划分参照学部(学院)分配名额。
四、评审方式及日程安排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
2、评选日程
1)11月15日-11月19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要求各学部、学院务必于11月19日11点前上报学部(学院)推荐班级及人选相关材料。
2)11月19日-11月22日, 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大连市。
五、报送材料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推荐班级、同学填写相关申请表。三好学生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学部(学院)汇总统计表(附件1,4)电子版一份,并发送至yangongchu@。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