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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作者:

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7]13号)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1号),现启动2018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已通知相关学部(学院),请关注各学部(学院)网站或咨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毕业年级全日制硕士生及博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规定的参评要求(具体要求已发学部(学院),详见各学部(学院)通知);

3、已获得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专项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四、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学部(学院)评比阶段:11月14—11月21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具体事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自行决定。

2、学校评审阶段:11月22—11月30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于11月2117点前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电子版汇总表请以“学部(学院)+专项奖学金”命名发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处。

  人:万劢

联系方式:8470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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