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响应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帮助您清理长期不用的多余账户,节约银行系统资源,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我行于2007年5月开始对双零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双零账户)进行清理即销户,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为更好地开展清理双零账户工作,我行对清理双零账户条款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清理双零账户条款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双零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双零账户),指存款余额和计息积数均为零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如下各类账户:
(一)普通活期账户:含本、外币普通活期储蓄账户;活期一本通中的本、外币储蓄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含借记卡及其主账户,非借记卡主账户的活一本结算账户,非借记卡主账户的普通活期结算账户。
二、清理条件
(一)普通活期账户
上次交易日满一年,计息积数为零且账户余额为零,账户状态正常。
(二)银行结算账户
上次交易日满一年,计息积数为零且账户余额为零,没有其他存款明细和关联其他账户,并且不与基金系统、债券系统、第三方存管系统、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零售贷款、代收付、B股银证转账相关联,账户状态正常。
借记卡主账户被清理后,借记卡将同时失效。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清理双零账户条款,本次执行时间为2010年5月8日。
四、公告期限
我行此次调整清理双零账户条款,实行1个月的公告期(2010年4月8日-2010年5月8日)。如您不能确认自己是否拥有双零账户,请持身份证及时到我行柜台查询。如您仍需使用您的双零账户,请在我行清理之前,增加账户存款,以避免被清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您不再需要双零账户,请尽快办理销户,或自行销毁相应存折和借记卡,以规避有关风险。公告期内销户若需先办理挂失的,我行不收挂失手续费。
对清理双零账户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到我行柜台查询有关情况。
感谢您对中国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