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校硕士研究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活跃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八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请各学部、学院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第八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硕士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4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2、2016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硕士生学术之星”或“博士生学术之星”,但“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
3、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生学术之星”。
4、未获得过我校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称号。
5、申请人应为学业科研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向学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部(学院)进行初评;
2、各学部、学院原则上根据初选名额(附件3)进行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及各学部、学院初选名单信息汇总(附件4、附件5),请于9月19日14:00-17:00之间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第八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及其它学生上交的详细材料)报送研教楼618-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以“第八届硕士生学术之星—学部(院)”的形式命名于9月19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DUTYJS@;
3、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出10名左右“硕士生学术之星”。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所有成果必须为已经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为至少发表在北大或南大核心收录期刊成果;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学术获奖等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人5000元科研经费和5000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经费以及4000元会议注册费)。原则上执行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对于留校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放宽到2017年8月30日。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高质量学术论文版面费、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硕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其他
1、申请人所有成果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阶段“学术之星”评比资格,并报导师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2、本评选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和解释。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李哲老师:电话 0411-84707682;
庞锐:电话 18842649938,邮箱 pangruipangpan@163.com。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