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广大硕士研究生努力学习,奖励在一年级学习优秀的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现面向2009级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开展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与评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与评定的对象与基本条件
1、已完成一年级硕士生课程学习的自筹经费研究生。
2、思想进步,行为表现优秀,无违纪行为。
3、成绩优良,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均在B以上(含B)。
4、在科研工作中积极投入,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二、申报及评审办法
1、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研究生人数、学科状况和当年招生录取等情况分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
2、符合基本条件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虑到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习的特点,本次奖学金评审的原则是:以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学习成绩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原则上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在综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学习科研情况制定详细的评审细则,由学部(学院)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议定。
4、申请及评定程序为: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部(学院)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等额评审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5、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三、自筹经费硕士生奖学金的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自筹经费研究生给予如下奖励:
1、自第二学年起享受硕士二等奖学金的待遇,300元/月;
2、免除第二、三学年的学费。如已经交纳第二学年学费。将于本学期末全额返还。
四、时间安排
1、11月24日至12月2日,各学部、院系组织研究生申报;同时各学部、院系议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12月1日前各学部(学院)将本单位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需报送材料的纸件(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各一份;(邮件请发至:suyandl@126.com);
2、12月3日至12月8日,各学部、院系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至少2天);
3、12月9日,各学部、院系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表(管理办主页下载);
4、12月9日至12月14日,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推荐人员;
5、12月15日,公示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五、附则
1、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有权停发表现不佳的获奖研究生的奖学金。
2、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整个评审过程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或询问相关政策.
咨询监督电话:84706435
咨询监督邮箱:suyandl@126.com
联系人:苏老师
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