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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6 作者:

经与中国银行高新技术园区支行协商,2010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各院系2010级助管到研究生院管理办领取《档案袋》并尽快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参照《档案袋》及原始材料上的信息填写《借款合同》。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借款合同》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并捺手印后装入《档案袋》交给所在院系助管。各院系助管将《档案袋》收齐并按编号大小排序后统一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截止时间11月22日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贷款期限 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      (含六个月) 5.1
六个月至一年    (含一年) 5.56
一至三年        (含三年) 5.6
三至五年        (含五年) 5.96
五年以上 6.14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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