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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校硕士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活跃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研究生院和校团委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请各学部、学院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第五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硕士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1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及曾获得“硕士生学术之星”称号的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2、申请人应为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向学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各学部(学院)根据初选名额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请于12月10日(周二)10:00前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第五届“硕士生学术之星”各学部(学院)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研教楼618-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以“硕士生学术之星—学部(院)”的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dlutxueshuzhixing@126.com;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出10名“硕士生学术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具体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人5000元)。执行期限为3—12个月。本人毕业,该资助项目即终止。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高质量学术论文版面费、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硕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哲

联系电话:84707682

电子邮件:lizhe@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校团委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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