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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暨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作者:

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研究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应当还清贷款或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选择签订展期协议(附带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兹定于2016年6月8 日(星期三)下午2:00点 在研教楼204教室,由经办银行组织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

参会同学需要携带:铅笔、橡皮、签字笔、借款合同和当时办理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提前去附近中国银行网点用此卡做笔存取款交易,确保卡片有效。如已失效,请立即办理新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并携带至还款协议签订现场)。

申请还清贷款的研究生不必参加此会,但必须在办理报退手续之前向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截止时间6月20日)。对既未还清贷款又未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研究生院将在报退、证书发放等环节予以限制。

    关于提前还清贷款等相关事宜请咨询中国银行大连高新园区支行(0411-84790661、84799705)

特此通知,望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工作处                            

                                   2016525

 

*还清贷款须知:

 

申请毕业前或继续读博前还清贷款的研究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大连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知晓密码),把钱提前存入卡内,到中国银行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4楼消费信贷部还款(银行地址:高新园区火炬路17号纳米大厦后身500米)

如本人无法到场还款,需要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中国银行借记卡(知晓密码),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前往还款。

 

中国银行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地址:高新园区火炬路17A号

助学贷款还款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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