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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03-31 作者:

 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大工校发[2025]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位工作授予细则》(大工办发[2025]3号)的最新规定和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硕士研究生符合思想品德、培养计划、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学术水平等内容后提交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完成。

1.时间安排:

6月批次:414日至66日;

9月批次:630日至915日;

12月批次:930日至1212日。

具体时间可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审查内容:

1)在最长修业年限内;

2)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

3)达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二、专家预审:

通过答辩资格审核和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的评阅阶段。

三、公开答辩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安排答辩计划,只有通过论文评阅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公开组织学位答辩,须提前三天将答辩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院提前一周将分委员会决议材料上报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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