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3.申请人介绍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果(时间40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参会人员提问,申请人答辩;
5.休会;
6.答辩委员会评议。程序:
l)指导教师或有关人员介绍申请人的简况,
2)导师退席;
3)秘书综合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4)答辩委员会评议研究生论文及答辩水平;
5)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及是否授予博士学位;
6)秘书宣布投票结果;
7)讨论并通过决议书;
8)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决议书;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