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学部(学院)审核、专家组评审,学校公派小组决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以下学生作为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研究生院:sharina@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xjzhang@
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7:00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对开设研究生体育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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