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费人员:在学校住宿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老生)
二、 交费时间、方式:以上同学务必于2009年7月25日前将住宿费足额存入缴费卡中。
三、 交费标准:
(1)北山生活区:1200元/年;
(2)西山生活区:500元/年;
(3)市区:500元/年;
(4)东山博士生宿舍:一楼:600元/年;其他楼层:1000元/年。
四、 没有办卡的同学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建行栾金支行办理缴费卡并将住宿费一并足额存入缴费卡中,办卡后需向财务处基金科告知自己的卡号。
五、 有退宿意向的住校研究生请于本学期放假前向本院系研究生工作助理提出申请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的,则按继续交费处理。特此通知,望同学们互相转告。
财务处 研究生院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