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部(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校学位会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
工作时间 |
工作程序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备注 |
10月7日~19日 |
学位申请 报名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资格申请’,经导师和学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务员 |
|
10月25日~29日 |
学位论文 抽审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 各学部(学院)对学位申请单中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 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
10月30日~11月30日 |
学位论文 评阅送审 |
各学部(学院)对盲审论文审核后,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部(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
|
11月20日~12月4日 |
答辩申请及审批 |
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后,各学部(学院)将‘答辩分组情况表’(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上传至系统,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
|
11月24日~12月6日 |
学位论文 答辩 |
各学部(学院)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答辩秘书 |
|
12月12日前 |
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
各学部(学院)将分委员会决议材料上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
教务员 分委员会秘书 |
|
二、2023年下半年校学位会召开两次:9月份和12月份。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