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199号)的精神,为不断推进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以上论文应处于已解密状态。
2.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明确的、较为突出的创新点。
3.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工作步骤
1.各学部(学院)初选
各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初选名额组织推荐并排序;
2.材料报送
1)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式2本;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一式2份;
3)《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
4)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及专著等证明材料汇编(要求加封面装订)2套,对应材料3《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内的论文相关成果。
5) 数据库DBF材料一份(电子版)
6)《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按学部、学院申报人数汇总并排序,由学部、学院负责提交。
7)上述纸质材料(不含材料4、5)的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于10月26日11:30前报送研究生院614。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于10月30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推荐者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201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确定参评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单。本年度被评选人及报送项目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日。
要求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组织相关专家评选。
培养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