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2016年度推荐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度推荐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2.申报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明确的、较为突出的创新点;
3.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应对论文的科学真实性与学术规范性做出承诺;
4.非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
5.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不参与申报。
二、 工作步骤
1.各学部(学院)初选
各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初选名额组织推荐并排序,并于10月9日11点(含)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 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本;
2)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一式1份;
3) 《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1份;
4) 《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5) 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1套;
6)数据库dbf材料一份(电子版);
7) 上述纸质材料(不含材料5,6)的电子版1份。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于10月10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推荐者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参评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本年度被评选人及报送项目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日。
本通知附件也可在辽宁省教育网()下载或查询。
希望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
附件: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2.各学部(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