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要求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 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明确的、较为突出的创新点。
3. 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均应对论文的科学真实性与学术规范性做出承诺。
4. 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 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步骤
1. 各学部(学院)初选
各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初选名额组织推荐并排序;
2.材料报送
1)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文本一式2本;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一式2份;
3)《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
4)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及专著等证明材料汇编(要求加封面装订)2套。
5)数据库DBF材料一份(电子版)
6)《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按学部(学院)申报人数汇总并排序,由学部(学院)负责提交。
7)上述纸质材料(不含材料4、5)的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于10月9日11点(含)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于10月10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推荐者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确定参评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单。本年度被评选人及报送项目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日。
4.本通知附件也可在辽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或查询。
三、其它
1.申报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及申报学部(学院),均应对论文的科学真实性与学术规范性做出承诺。
2.对经查实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以不正当方式干扰学位论文评审的,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所在学部(学院)下一次申报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格。
3.对获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颁发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校同时匹配同等奖励。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学校给予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和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2:201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
联 系 人:高成锴
联系电话:84708334
E_mail: xwbgck@foxmail.com
学位办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