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在线教学与学位管理组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学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1.学位论文送审
(1)研究生可将全部送审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其中成绩审核部分,请将该页面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2875046850@qq.com进行成绩审核。邮件题目为:学号_博士学位申请成绩审核。
(2)送审材料中涉及导师、博士点点长、评阅专家等签字的地方均可使用电子签,或将电子版打印后手动签字再拍照制作成电子版,以避免人群接触。
(3)完成签字后的送审材料电子版经各学部(学院)教务员审核之后发送至gck@。
(4)学位管理科审查通过后即开通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由学生上传论文,进入论文外审阶段。
2.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
(1)开题、中期、预答辩由各学部(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2)正式答辩如需视频答辩,请各学部(学院)教务员汇总名单并提前发至gck@备案。
(3)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4)涉及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博士点点长等签字处可使用电子签。
(5)技术手段可使用各类网络视频平台,如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等。
(6)论文答辩要求
a)答辩人全部过程录像、答辩委员会委员截屏存档。
b)在答辩公告中提前公布会议信息。
c)论文预答辩和答辩通过线上进行时,需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2月23日